異動檢驗項目與修正檢驗項目報告範圍,詳如說明。

一、因臨床檢驗需求少且檢體前處理液取得不易,自113年7月1日起暫停丙酮酸檢驗項目(檢驗醫令8212048)。
二、因臨床檢驗需求,即日起新增大麻(初篩) (檢驗醫令8213615)與愷它命毒物試驗(初篩)(急)(檢驗醫令8261162),如附件說明。
三、纖維蛋白原(檢驗醫令8282019、8291081),自113年7月1日起修改可發報告範圍為60~700 mg/dL(原:35~1000 mg/dL),若>700 mg/dL,則發>700 mg/dL。
四、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檢驗科(分機7608)。